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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翠屏区殡葬管理所 关于未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告

发布人:翠屏殡葬阅读量:

根据《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》(宜府办函[2017]210号)要求,从2018年1月1日起,对宜宾市户籍逝者骨灰实施塔葬、壁葬、花葬、树葬、草坪葬、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的,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。

请以下家属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:

序号

区排号

合同签订时间

购买人姓名

享用人姓名

1

祥云阁2-63

2021-12-27

方伟

方治成

2

静安区壁墓18号

2019-4-1

张玉群

余素华

3

静安区壁墓19号

2019-4-4

张玉祥

张永清

4

静安区壁墓32号

2019-9-26

张琴

赵家英

5

静安区壁墓33号

2019-5-27

左权

左昌福

6

静安区壁墓59号

2021-3-9

江昌金

萧自福

7

静安区壁墓36号

2018-11-29

唐晓琳

唐真理

8

静安区壁墓132号

2021-1-19

薛冬

薛斌

9

生态葬9

2019-5-8

蓝洋

蓝亚

10

生态葬11

2019-5-29

胡国秋

陈绍武

11

生态葬B区1

2019-11-26

杨鹏

杨国顺

12

花葬区33

2018-6-12

胡国秋

陈绍武

13

祥云阁2-54

2022-5-12

徐伟忠

彭文贵

14

祥云阁3-86

2022-7-13

蒋强

廖秋雪

备注: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料:1、逝者户口本、死亡证明或高龄证明或病危通知书、火化证明(如有);2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
(以上资料为复印件)

宗场园区:翠屏区宗场镇民胜村1组,服务专线:0831-8888444

宇静园墓区:象鼻镇大林村红岩组,服务专线:0831-3721933

 

 

宜宾市翠屏区殡葬管理所

2025年8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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